销售流程管理制度

时间:2024-01-25 12:27:17
销售流程管理制度

销售流程管理制度

在生活中,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,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流程管理制度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
销售流程管理制度1

1、考勤制度

各组销售主管做好销售员的日常工作安排,每周末向销售后勤提供各组销售人员下一周排班表,以便做好考勤记录。

全体员工上、下班均需遵守公司打卡制度,不允许代打,一经发现代打卡当即给予黄牌警告并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。上班未打卡按迟到处理,下班未打卡按早退处理,上、下班均未打卡按旷工处理。

全体员工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。销售人员早班(夏、冬季)以8:30分为准;晚班(夏季)以9:00,(冬季)以9:30为准。如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,二次罚款20元,三次黄牌警告并处罚30元;无故旷工一次罚款50元,二次黄牌警告并处罚100元;三次以上公司有权做辞退处理。罚款当即以现金形式支付销售后勤。

如有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销售经理请示,得到同意方可离开,强行离岗者罚100元/次。因事假不能准时到岗者,而应事先通知销售助理,并扣除当日工资(一至二个小时10元,半天20元,一天30元)。如因病假无法准时到岗者,需出示医院当天开出的病假条并扣除相应工资(一至二小时10元,半天15元,一天20元),如无病假条则视作事假处理。

如一个月内请假两次以上或连续超过两天以上 ……此处隐藏3200个字……制度,采用“第一成交原则” 、“友好协商原则”及“客户选择原则”来处理各种“撞单”情况。

第一成交原则:无论谁先接触客户,以最终使客户签约的业绩员为最终成交人,享受全部业绩和佣金。

友好协商原则:销售员发现撞单后,应事先进行友好协商,成交后按事先达成一致的意见分单,公司鼓励销售员的友好合作精神。

客户选择原则:多名业务名同时跟进一个客户,客户有权择优选择一名销售员作为他的服务人,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签字确认至策划营销总监,至此其它销售员不能再跟进,如客户投诉,将给予销售员黄牌。

⑵严禁销售员以打折等方式进行恶性竞争,具体处理原则如下:

两个销售员共同跟进一个客户,其中一个(假设为乙)为争取客户,暗示“可以拿到折扣”,如客户直接投诉,将给予乙计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,如果销售员投诉,将给予乙警告一次;

甲深度接触客户,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高折扣成交,则业绩与佣金的分配为甲得60%,乙得40%;如甲在深度接触客户,乙在知情的情况下以高折扣成交,则佣金、业绩100%归甲,并给予乙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。深度接触指多次与客户面谈并书面向公司确认过户型或房号,有效期为一个月。

如客户已经委托甲购买(通过甲将定金或诚意金交纳给公司或指定银行),但当时没有客户需求的房号,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推荐客户其他房号(或引导客户改变购买意象)成交,则业绩与佣金的分配为甲得60%,乙得40%;如前题同上,乙在知情的情况下推荐客户其他房号(或诱导客户改变购买意象)成交,则佣金、业绩100%归甲,并给予乙黄牌一次并处罚金不低于5000元。

无论在乙是否知情的情况下,客户已在甲处正式成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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